為實現晉江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規范化,管理制度化”,確保晉江市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近日,晉江市農業局印發《動物協檢員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動物協檢員隊伍管理。
暫行規定分為總則、工作職責、聘任離職管理、分級管理、日常考勤、獎懲、附則等七個部分,對動物協檢員及動物協檢班組長工作內容及工作職責作出了較詳細的規定。為鼓勵一線檢疫隊伍加強自身素質提升,此次暫行規定的一大亮點是對檢疫員任職期間學歷、技能職稱或考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的,將給予獎勵。
暫行規定還明確指出,動物協檢員必須文明執法,嚴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并對違法違規行為作出了相應處罰規定。(通訊員 陳志龍 杜建超 記者 莊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