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海漂垃圾整治工作的有效開展,近日,晉江市海洋開發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海漂垃圾整治獎懲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原有海漂垃圾考評獎懲的基礎上,對考評獎懲方式進一步細化完善,對海漂垃圾月考評末位的單位相關領導將實行約談。
《通知》要求,對晉江市月考評成績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80分的鎮、單位,由晉江市海管辦主任約談該單位分管領導。對連續2次晉江市月考評成績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80分的鎮、單位,由晉江市分管領導約談該單位主要領導,單位主要領導還須接受晉江經濟報、晉江電視臺采訪并表態。
另外,對在泉州市月考評鄉鎮成績排名最后三位且低于80分的鎮、單位,由晉江市海管辦主任約談該單位分管領導。對連續2次在泉州市月考評鄉鎮成績排名最后三位且低于80分的鎮、單位,由晉江市分管領導約談該單位主要領導,單位主要領導還須接受晉江經濟報、晉江電視臺采訪并表態。
據悉,自2015年6月晉江市出臺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動方案以來,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制定整治計劃,深入開展海漂垃圾整治行動,海岸帶環境明顯改觀。晉江市在泉州市的考評排名從去年6月份的倒數第一名上升到去年12月份的第五名。2015年12月,晉江市海管辦根據《晉江市海岸帶環境衛生考評與獎懲方案(試行)》下達了晉江市2015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獎勵經費30萬元,對年度排名前三名的英林鎮、龍湖鎮、東石鎮進行了獎勵。
晉江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泉州市對重點考評岸線進行了調整,晉江市部分單位新的重點考評岸線問題凸顯,1月份考評成績有所滑落。此次約談制度的實施將引起各單位重視,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治責任。 (記者 莊詩瑩 通訊員 張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