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晉江市2017年教職工調動工作意見》出爐。晉江市教育局提醒,市區、市直學校遴選擬聘用人員應于2017年7月20日前提交調動申請表,擬在晉江教育系統內調動的其他人員應于2017年7月10日前提交調動申請表,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屬本市系統內調動的,要填寫《2017年晉江市教育系統內教職工調動申請表》一式一份,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分別簽署意見后送交市教育局人事科。中學(含職校)、市直小學(幼兒園)調入、調出單位意見一欄由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簽名并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基層小學(含幼兒園公辦教師)調入、調出單位意見一欄由所在鎮教委辦、街道教育辦主要領導簽名并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公開遴選
不設置任何加分條件
今年,晉江將繼續嚴格市區、市直學校補充人員管理。根據要求,市區、市直學校(含部分經申請批準納入公開遴選的單位)補充人員必須公開遴選。公開遴選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市教育局統一派駐巡視員進行巡視監督。
值得注意的是,晉江市教育局要求公開遴選應做到以下六點:統一遴選時間;每位報名對象只能參加一個單位一個崗位的遴選;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報名對象必須在現單位工作滿三年,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2014-2016學年度履職考核合格的晉江市名教師可以放寬到45周歲);在職公辦教師報名必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屬于各級各類名教師[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名校(園)長等]在訓期間的,單位不得同意其報名,屬于獲得晉江市級及以上各級各類名教師稱號的,需在選派(送)單位任教滿三年方可同意參加市區、市直學校遴選;各單位遴選在職公辦教師數量不得超過需求總量的1/2,其中,2017年新開辦的市直學校(包括分校區)遴選在職公辦教師數量不得超過需求總量的2/3;遴選不設置任何加分條件。
調入新單位后
原聘任職務不再保留
教職工調動將堅持按編制配置的原則。因此,教育系統各單位要立足實際、著眼長遠,根據今后生源情況、人員結構和發展要求統籌考慮人員進出,不斷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學歷、年齡、職稱、性別結構。超編、滿編和即將滿編的單位原則上“只出不進”或“先出后進”(個別學科無法滿足正常需求的除外)。教師總數雖未超編但個別學科教師已經過剩的單位,不能再調入該學科教師。
申請調動的教職工也應充分考慮申請調入單位的崗位設置和具體聘任職數余缺等相關情況,按照個人自愿的原則提出調動申請。調入新單位后,原聘任職務不再保留,由新單位根據聘任職數余缺及該單位相關規定重新確定崗位等級。 (記者 陳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