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明文規定:凡是旅游包車必須簽訂合同,并且要一路從始發地行駛至終點站,沿途不能上下客、組裝客人,還是有人為了多賺點錢鋌而走險。近日,晉江市春運辦交通安全督察隊就查處了一部違法組裝散客的旅游包車。
4日晚8時30分左右,晉江市春運辦交通安全督察隊上路巡查至池店鎮鳳池路段時,發現一部臥鋪客車正停在路邊,車上有12名乘客。車主和駕駛員向執法人員出具一塊寫有客車旅游區域經營系從河南到廈門的許可證明鐵牌,但該車并沒有簽訂包車合同。據該車一名乘客介紹,他們一行5人從河南鄭州以300多元的價格購票上車,購票時只付錢并沒有取得發票或簽訂合同。其他乘客也存在這樣的情形。
在事實面前,車主劉某對違反線路行駛、私自組裝乘客的事實供認不諱。本想多賺點錢,沒想到被抓了。目前,執法人員已暫扣了該車區域經營許可證明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該車將被處以罰款3000元。
晉江市春運辦希望廣大客車車主和駕駛員朋友,搭載旅客時需備齊手續,進行車輛日趟檢和行李檢查,旅客請通過合法渠道購票上車,以免耽誤行程。(記者 張曉明 黃祖祥 通訊員 蔡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