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2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莊凌龍 王雅妮)因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曖昧關系,丈夫約“情敵”出來并持刀將其砍傷。26日,傷人者張某主動投案,被晉江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今年35歲的張某是安徽人,與妻子在晉江青陽街道陽光社區經營一家美容店。平日里,張某妻子負責經營美容店。1月18日凌晨,張某聽別人說起,一名林姓男子常到妻子的美容店,感覺有點不對勁。張某偷看妻子的微信,發現兩人聯系頻繁,懷疑有曖昧關系。張某便聯系了林某,要求其出來解決這件事情。
當日凌晨4時許,張某找到了林某,并用隨身攜帶的菜刀將其砍傷后逃走。經鑒定,林某傷情結果至少為輕傷。接警后,晉江警方通過張某親屬和朋友,對其進行規勸。2月26日下午,張某從廈門回到晉江投案。
經審訊,張某對砍傷林某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民警的調解下,張某賠償了林某醫藥費,并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