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晉江衛計部門了解到,晉江市梅嶺街道嶺山社區衛生服務站因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被處以行政處罰并記5分,成為晉江首家因不良執業行為被記分的醫療機構。
2月2日,晉江市衛計局接到派出所移送的案件材料,梅嶺街道嶺山社區衛生服務站涉嫌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
經調查,該衛生服務站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抽血活動,屬于超出登記范圍的診療活動,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晉江市衛計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該衛生服務站做出警告、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根據《晉江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制度》規定,對該衛生服務站給予記5分處理。
據介紹,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自今年1月1日起,晉江對全市取得執業許可證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實施年度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根據記分管理制度,校驗期為1年的醫療機構,其一個記分周期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達到15分的,給予1至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即停業整頓;校驗期為3年的醫療機構,其三個記分周期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達到30分的,給予1至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在暫緩校驗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超過10分的,認定其不能通過校驗,由登記機關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記者 齊玉波 通訊員 王啟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