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江金井鎮一對曾經的戀人因一輛轎車鬧起了經濟糾紛,在金井派出所大調解室的協調下,雙方于昨日順利達成和解。
張某(女)與陳某(男)曾是戀人關系。5年前,陳某因犯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最終兩人分道揚鑣。陳某入獄前曾將一輛小車的車鑰匙及駕駛證等證件交由張某保管,并將小車停在金井銀海路。
出獄后,陳某返回金井尋找小車,卻發現車子不翼而飛,心急火燎的他立即聯系張某詢問車子的情況,卻始終聯系不上人。陳某無奈選擇報警。警方隨即查到車子位于英林鎮,之后得知張某已將車子過戶給他人,現在也與他人結婚生子。
陳某知道后,與張某多次爭論無果。金井派出所隨即啟動“大調解”機制,本著“以和為貴”的理念,對陳某和張某的矛盾爭執進行調解。在調解員的耐心疏導下,張某說出賣車原委。原來,張某因害怕車子存放過久導致損壞,才選擇賣車保值。
經調解,陳某表示理解。張某同意以當時出售價付給陳某相應賠償,但因張某經濟困難,選擇分期付款,陳某表示接受。(記者_黃偉強 通訊員_洪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