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晉江安海桐林村,一塊面積達5307平方米的村集體存量土地被激活。桐林村黨支部書記黃明證說,這塊閑置十余年的土地符合《晉江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暫行規定》的入市條件,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用該地塊做股份,引進有實力的企業來建廠房。目前,他們正在和兩家制造業企業溝通相關事宜,待辦理完不動產登記,完成報建手續后即可施工建設,“預計一年分紅20萬至30萬元,將用于村幼兒園、辦公場所、道路硬化等方面建設。”
這塊“沉睡土地”被喚醒,與晉江“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工作分不開。2016年年底,晉江被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的任務,是福建省唯一一個試點縣。記者從晉江市自然資源局了解到,2018年晉江共完成23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面積126.28畝,成交金額4081萬元。
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日前,晉江出臺《關于全面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的實施意見》,在總結晉江改革實踐樣本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行為。
根據《實施意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產業政策、生態環境要求,土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爭議的,可以按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有償使用方式入市,促進低效用地再開發。
對于一些現狀已實際使用但尚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各類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晉江在試點工作中探索新方法,即按規定對這些違法占地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用地業主繳交罰款后,可以按照《晉江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暫行規定》辦理入市交易,由土地競得人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入市有償使用合同。
在市場建設方面,晉江按照“同價同權同責”的原則,構建全市存量建設用地交易平臺,激發農村土地資源活力,同時借助中國土地市場網等載體,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已入市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任何個人或集體不得設立除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限制條件。
目前,晉江正在對符合入市條件的土地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根據《實施意見》,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把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形成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全部納入入市試點工作管理范圍,依據相關規劃明確入市用途,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結合實際情況予以處置后可以入市。(記者許雅玲 通訊員蔡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