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掃黑除惡宣傳效果,進一步營造強勢打擊氛圍,近日,晉江法院集中宣判涉惡案件4件7人。
2015年以來,謝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糾集一幫閑雜人員,逐步形成以謝某為首要分子,以韓某、李某等為相對固定的組織成員,張某和楊某等人參與,經常糾集在一起進行違法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在晉江、南安等地受雇于他人,對債務人及其家屬或住家、經營場所,采用潑灑油漆、拋擲石塊損毀財物、拉橫幅、聚眾造勢、滋擾等方式進行恐嚇、鬧事,先后于2015年4月、2016年8月、2017年期間實施多次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此外,謝某還實施了個人尋釁滋事違法行為。
2016年以來,黃某為討要存在糾紛的欠款,雇用并糾集劉某、張某乙等人,組成惡勢力團伙,采用到被害人王某的店門口拉橫幅、在汽車上張貼討債的白紙、用高音喇叭喊話等方式進行恐嚇、鬧事,先后實施多次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晉江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謝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被告人黃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劉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張某乙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當日,晉江法院還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判決被告人練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以來,晉江法院持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統一部署安排,把打擊鋒芒對準這些突出問題、重點領域,以高質高效審判力度,掃準、掃狠、掃透,堅決徹底消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據統計,今年截至目前,晉江法院已受理涉黑涉惡案件13件49人,審結9件22人。(記者黃祖祥 張曉明 通訊員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