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7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鄭璐萍 林依馨)男子沒有取得駕駛證就敢開車上路,撞倒摩托車后直接逃逸。27日,晉江交警通報該起案件,易某被處以罰款3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易某直接逃離現場
事情得從8月10日說起,當天晚上7點左右,在晉江金井丙洲村路段,一輛黑色轎車撞倒一輛二輪摩托車。民警趕到現場時,一輛二輪摩托車倒地,二輪摩托車司機雙腿擦傷,肇事黑色轎車車頭損壞,但現場找不到司機的蹤影。
現場監控顯示,事發時,黑色轎車司機變道時不慎撞倒二輪摩托車,肇事之后棄車逃離現場。警方很快鎖定該肇事司機的信息。駕車的男子為易某,其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民警的通知下,肇事司機易某主動到晉江交警金井中隊投案,到案后,易某自稱因心存僥幸,所以無證開車上路,沒想到會發生交通事故。
按照相關規定,易某因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對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
晉江交警提醒:無證駕駛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且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機動車司機朋友切勿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