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一欄卻登記已婚,晉江籍男子許某海要領證時遇上這般窘境。原來,早前許某海的戶口檔案出了差錯,民警多方走訪核實,幫他解決了問題。
4月15日,許某海來到晉江龍湖派出所戶籍室,焦急地反映稱,他沒有結婚,但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一欄卻登記已婚,導致他無法去民政局申領結婚證。許某海今年59歲,晉江龍湖鎮人,他說自己目前和女朋友已經生下小孩,急于領結婚證確立合法夫妻關系。
戶籍民警通過查閱歷史戶檔,確認許某海戶內沒有登記過子女及配偶信息,也向民政局和檔案館發函核查其婚姻登記的記錄,并將該問題反饋于社區民警,到村里走訪調查。原來,在1987年許某海經人介紹認識一名外省女性,但兩三天后該女子便跑了,恰逢當時村里建戶口檔案,村干部將許某海的婚姻狀況寫為已婚。
經再三核實,戶籍民警依法呈請手續審批,將許某海戶口檔案上的婚姻狀況從已婚改為未婚。目前,許某海已成功與女朋友登記結婚。5月6日下午,許某海因有事外出,委托弟弟將一面錦旗送到龍湖派出所,感謝民警熱心幫忙。(記者吳水保 通訊員潘惠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