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麻倒路邊睡覺 男子醉駕“二進宮”
泉州網11月18日訊(記者 張曉明 黃祖祥 通訊員林依馨 白榮輝 鄭璐萍 黃瑩瑩 文/圖)近段時間泉州各地交警部門持續開展酒駕整治行動,而晉江更是在本月啟動了“全警上路管交通”,開展以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渣土車、“營轉非”大客車和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等為重點的4個專項整治行動。昨日,記者從晉江市公安局獲悉,11月以來,晉江交警共查處酒駕181起、醉駕60起。
本是前來“接駕” 卻因喝酒被查
11月6日凌晨1時許,在池店鎮新華都停車場,一輛面包車刮擦停車場內的一輛小轎車,面包車駕駛員疑似飲酒。
民警趕到現場時,面包車駕駛員李某已被圍觀的熱心群眾控制,民警詢問李某時,發現其身上散發著酒味,涉嫌酒后駕駛。經檢測,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據李某交代,當晚,他的一個朋友在池店蒂卡酒店KTV聚會,因其喝了不少酒,于是打電話讓李某來接他回家。當李某來到KTV后,經不住其他同桌朋友的說勸,竟也喝了幾杯啤酒。李某感覺自己只喝了幾杯啤酒,就抱著僥幸心理,仍執意開車送朋友回家。未想,他在停車場轉彎掉頭時,不小心碰撞到前方一輛小轎車。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李某處予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晉江全警上路管交通,加大對酒醉駕查處力度。
酒后駕駛營運車 五年內不得考駕照
11月13日0時許,晉江交警在金井鎮草湖埔燈控路口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一輛號牌為閩C6×××2輕型倉柵式貨車途經檢查路口,民警示意駕駛人彭某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在檢查過程中,聞到彭某身上有一股酒味,于是對他進行呼氣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59mg/100ml,彭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彭某駕駛的車輛屬于營運車輛,構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和朋友喝了4瓶洋酒,男子騎車回家直接倒路邊睡著。
一夜豪飲欲回家 酒勁上頭路邊睡
11月2日22時許,晉江交警接到報警稱:在安海優越廣場電影院對面,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旁邊倒著一輛摩托車。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現場位于晉江市安海鎮海八路優越廣場路段,一名男子騎著白色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倒在路邊睡覺。民警對該男子黃某進行探查,發現其并無外傷,但渾身酒味可能存在酒后駕車行為。經檢測,黃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403.89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
原來,當晚黃某到家附近的KTV和朋友喝了4瓶洋酒,喝完酒后認為離自己家很近,遂自己騎摩托車回家,至優越廣場路段時,突然酒勁上頭,越來越暈,索性連車帶人倒在路邊睡覺。
民警調查發現,早在2014年9月,黃某就曾因醉酒駕駛被判處拘役1個月。真是“好了傷疤忘了疼”,黃某因為醉駕面臨“二進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