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晉江市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晉江交警將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安全文明出行。
具體整治措施如下:
一、未注冊登記或注冊登記后未懸掛車輛號牌(含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三、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嚴禁闖紅燈、逆向行駛、應主動佩戴安全頭盔。
四、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規定載人(可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
五、駕駛電動自行車應按位停放,禁止亂停亂放、占用綠化帶。
六、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懸掛號牌、不按道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規定載人、不按位停放等違法行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規定,予以處罰;
對于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車輛,一律予以暫扣。
七、被查獲的未懸掛號牌超標電動自行車、經認定為機動車且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駕駛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予以處罰,可以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為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
進一步改進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出行現狀。
晉江交警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
將于8月1日起,
開通電動自行車上牌綠色通道,
采用“現場預約,當場辦結”的方式,
為群眾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注冊上牌。
目前,晉江交警已設置完成2個電動自行車登記注冊上牌點,晉江交警車管所、晉江二手車市場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接下來,電動自行車上牌點將逐步向晉江各個鎮、街道延伸,讓群眾在家門口便可以完成電動車上牌服務。在此,晉江交警呼吁廣大群眾,購買電動自行車須登記注冊上牌方可上路行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根據規定,二輪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車主必須根據電動車的參數配置,選擇懸掛相應號牌,并購買強制保險,才能夠上路行駛。其中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掛綠牌,電動輕便摩托車掛藍牌,電動摩托車掛黃牌。
注意事項:
1、辦牌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2、上牌地址:
(1)晉江市羅山街道福興東路羅山段1號車輛管理所查驗大廳;
(2)晉江市靈源街道下塘東路108號晉江二手車市場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業務電話0595-88069057;
3、上牌點的查驗大廳有四家保險公司便民駐點;
4、業務咨詢電話:0595-8266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