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報
2021年9月17日,晉江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段內容為“4名莆田人乘出租車到磁灶電影院門口吃完面線糊,到賓館開房睡覺時被帶去檢驗,4人均驗中(指檢測出新冠病毒陽性),已被帶去隔離......”的閩南語微信語音視頻在網上流傳。經核實,該語音內容為涉疫情虛假信息。對此,晉江警方立即組織開展調查。
經查實,張某(男,49歲,晉江市磁灶鎮人)聽說“有4名莆田人檢測出新冠病毒陽性”等信息后,為了炫耀自己“消息靈通”,未經核實,于9月17日凌晨3時許,以語音方式將該虛假信息發布在微信群上,后在網上廣為流傳,造成了不良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張某的行為構成了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晉江警方依法給予張某行政拘留10天。
警方提示:在網上發表涉疫言論不能無中生有、道聽途說,對于編造、傳播謠言、尤其是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查處。請廣大網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齊心協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晉江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