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2022〕35號
鑒于寧德、廣州疫情持續發展,波及范圍不明,為降低疫情輸入傳播風險,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強寧德、廣州入(返)晉人員健康管理
1.3月31日(含)以來有寧德蕉城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晉人員,實施7天集中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
2.對3月31日(含)以來有寧德其余地區(蕉城區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除外)旅居史的入(返)晉人員,實施7天居家醫學觀察(不符合條件即轉為集中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
3.上述人員要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并在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解除;外出時均要做好個人防護,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各村(社區)及用人單位要加強督促檢查。
二、四類藥品實名購藥核酸必檢。購買退熱、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類”藥品的,須實名登記實際用藥人信息。實際用藥人須核酸“三天兩檢”,即購藥后6小時內檢測1次,3天內間隔24小時以上再檢測1次。
三、減少不必要出行。請廣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離晉,不前往寧德、廣州、上海、吉林等省市的中高風險地區,確需出行的要提前向所在單位或村(社區)報備,全程做好個人防護,不去人員密集場所,減少旅途感染風險;返晉后主動向社區(村居)及單位報備,自覺配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省外入(返)晉人員要提前向社區(村居)、單位或酒店報備,并按要求開展健康管理措施。
四、嚴查健康碼和行程碼。全市各鎮域尤其是防范區內的公共場所、小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要嚴格核查進入人員的健康碼、行程碼,對3月31日以來有上述地區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第一時間報告所在鎮(街道)或經濟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嚴格落實相關管控工作。
五、對不主動申報、瞞報、謊報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