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開始施行。近日,晉江4家企業因存在特種作業違法行為被查。
當天,晉江市應急管理局派出2組執法人員依法開展工貿企業電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執法檢查。檢查組發現,晉江某模具有限公司、晉江市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泉州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晉江市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工貿企業,存在電焊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等違法行為。
經查,上述4家工貿企業未能按照全市工貿行業領域電氣焊作業和勞動密集型工作企業安全出口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在被抽查時,仍然存在電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情形。
“根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三條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執法人員現場依法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特種作業,并予以立案處理。
執法人員表示,這是晉江市適用《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打擊工貿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等違法行為的首批4起案件,希望晉江市所有工貿企業能夠立即行動起來,對照判定標準,積極主動查擺自身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問題,采取有效治理措施,落實重大事故隱患問題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晉江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明確的64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排查到位并整治到位,營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
(記者 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