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24日訊 晉江晉興御園小區業主們的努力,日前終于有了結果。昨日,記者獲悉,開發商晉興集團相關負責人已答應退還所有業主的燃氣初裝費。
本報此前曾報道該小區近400戶業主,被開發商要求交納3000元/戶的燃氣管道建設費(“燃氣初裝費”),否則就不交房。新聞見報后,晉江其他小區的一些業主也紛紛反映,遇到同樣情況。對此,泉州物價部門表示,市民如遇被另行多收取燃氣初裝費可投訴,經過查處確屬重復收費的,將責令開發商退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開發商同意退款
晉興御園小區開發商晉興集團相關負責人洪女士說,經過向公司領導反映后,他們決定退款,目前已經通知了業主,正在辦理退款中。
業主吳先生就接到了開發商的通知,并去辦理了退款。“一開始他們說可以在下次交房產契稅、辦房產證的時候直接抵稅。后來他們又發來短信說,如果有比較急用錢,或者懷疑他們不退款的業主,可以提前去公司辦理退款手續。”吳先生說,開發商還把200多元的產權交易費也退了。
多樓盤也被收初裝費
晉興御園小區要求業主繳交燃氣初裝費的事件見報后,晉江安泰世界城一期的兩名業主江先生和施女士均向本報反映,他們去年12月交房前,整棟樓的戶主都被開發商強收了3000元/戶的燃氣初裝費。缺塘安置房、晉江匯景城等樓盤的業主也撥打海都熱線通968111反映相似情形。
對此,泉州新奧燃氣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公司在每個樓盤和小區鋪設燃氣管道,都只是跟房地產商簽合同,錢也是向開發商拿,并沒有跟業主收費或有直接聯系。對于開發商是否轉嫁燃氣初裝費到業主身上,他表示公司并不知情,這也跟他們沒有關系。
部門:我省已明文規定“一房一價”
昨日,記者向晉江市物價部門反映此事。該部門表示,由于涉及的面較廣,目前他們已經打報告向晉江市政府反映情況,需要等分管的市領導研究決定處理措施。
泉州市住建局相關人員則介紹,“一房一價”,燃氣初裝費也包括在房價里,這早在2007年,省里就已明文規定:住房開發建設的成本和費用支出應嚴格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對屬購買人所有的公共設施、設備的建設配套費用,包括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屬房屋配套性質的建設費用,應包含在住房銷售價格當中。該工作人員說,如出現開發商另行再次收取燃氣初裝費,則需退還。
泉州市物價局政策法規科相關負責人說,燃氣初裝費已合計到房價中,開發商不得再收取。市民如遇被另行多收取燃氣初裝費,可帶燃氣初裝費發票和購房合同,到所屬縣(市、區)的物價部門投訴。(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 曾小琴 陳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