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值”促調解 為民解煩憂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律師制度、公證體制、仲裁制度、調解制度、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
一間簡單裝修的小屋里,一張小圓桌、幾張靠背椅,這是今年以來,晉江市靈源街道大山后社區治保主任王長汀新的辦公場地——靈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
除了是社區治保主任,王長汀還是一名社區人民調解員,是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的先鋒。今年起,靈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全市打造“網格摸排+社區調解”創新機制試點,探索建立社區治保主任輪值接訪調處制度,街道10個社區治保主任輪值接訪。大半年的鍛煉,讓王長汀受益匪淺。
今年3月的一天,王長汀和往常一樣,到自己負責的網格片區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在走訪一家生產加工企業時,負責人王志萬告訴王長汀,自己遇到了一件麻煩事。
3月1日,王志萬廠里的一名工人因有急事需回老家一段時間,于是推薦自己的老鄉胡某去廠里幫他做一段時間機臺操作工。3月13日下午,胡某在清理機臺時,一只手不小心碰到機器的轉動部位,造成食指和中指損傷。事故發生后,胡某與王志萬就賠償事項產生糾紛。
為了更好地了解事情經過和雙方訴求,王長汀很快約了當事雙方到社區進行溝通調解。由于雙方對賠償數額的分歧較大,且情緒較激動,王長汀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一邊勸誡王志萬,胡某是在他的廠里受傷,他無法置身事外,應當承擔起醫療及其他相關費用;另一邊勸誡胡某,王志萬承擔責任的態度較為積極,且傷情尚未達到傷殘等級,希望其能在補償金額上做出一定讓步。
隨后的半個多月里,王長汀就此事為雙方做了五六次調解。最終,雙方對意外人身損害事實無爭議,王志萬也支付了醫療費,但就費用賠償問題仍無法達成統一意見。
“此前的輪值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街道專職調解員有著更為專業的調解能力,調解經驗也更豐富,可以幫助我們解決一些疑難糾紛。”于是,王長汀利用輪值之機,帶領當事雙方前往靈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受理案件后,靈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陳貴生、王鋼聽取了當事雙方的陳述,認為這起案件屬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在了解雙方的訴求“底線”后,兩位專職調解員同樣采取“背對背”的方式,向雙方當事人分別講解人身損害糾紛賠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賠償標準,分析利害、耐心勸解,引導雙方向中間靠攏。最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的賠償意見,并簽訂了調解協議。至此,這起人身損害矛盾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去求助,也是去“取經”。“我平時調解的矛盾糾紛多是鄰里、土地等類糾紛,其他案件調解經驗不足,缺乏相關法律知識的支撐,調解起來總覺得沒那么有說服力。”王長汀坦言,雖然平時社區工作千頭萬緒,但輪值參與街道糾紛化解工作,讓他覺得非常有意義。
“在輪值過程中,我接觸到了很多不同類型的調解案件,對其存在的事實及法律問題、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焦點有了更加充分全面的了解,激發了我進一步學習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動力,同時提升了自身的調解業務能力水平,有助于我更專業地投入調解工作。”王長汀由衷地說。
在靈源司法所所長蘇建發看來,10個社區治保主任這一調解力量的加入,是一件雙向賦能的好事。“治保主任有著豐富的社區調解經驗,在矛盾糾紛流轉到街道之前,他們就已經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蘇建發表示,通過輪值機制,治保主任個人能力的提高也是顯而易見的,“在這過程中,他們和街道及其他社區調解員互相學習交流、取長補短,從而低成本、高效率地將矛盾化解在訴前。”
據悉,建立社區治保主任輪值接訪調處制度,是晉江市司法局今年在靈源街道試點打造“網格摸排+社區調解”創新機制的成效之一。制度實施以來,通過聯調聯處,及時受理介入糾紛調處,靈源街道已成功調處糾紛31起。
晉江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晉江積極探索“司法行政力量”與“網格化管理”的深度融合,通過網格排查明底數,按照分派“責任田”對各類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展開“拉網式”排查,并第一時間通過“智慧網格”平臺上報,依托網格及時靠前摸排、高效化解各類矛盾;同時,創新“線上+線下”雙聯回訪機制,從根源上杜絕反彈,以精細化、高質量的法治服務保障晉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記者 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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