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換一換整合開發少障礙
長期以來,由于國有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混雜導致無法統一規劃設計進行整合開發的問題,一直困擾著部分企業發展。如今,這一問題將迎刃而解。昨日,記者從晉江市自然資源局獲悉,《晉江市連片低效用地改造項目建設用地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近日正式出臺。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國有土地不得變為集體土地,而集體土地只能通過征收轉為國有土地。《實施辦法》的出臺,致力于解決當前國有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置換的操作難題,在試點許可的范圍內,創造性地實現單個或多個開發主體同區域土地無障礙置換。”晉江市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建設用地置換指為實現連片低效工業用地的整合開發,經晉江市政府批準,在建設用地連片盤活利用中,以“雙方自愿、憑證置換、面積相近或價值相當”為原則,土地權屬人協議置換土地。
“連片低效工業用地整合開發項目可根據項目需要和土地權屬情況等,按照有利于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推進項目整合開發的原則,靈活采取不同的置換形式,具體包含集體建設用地之間、國有建設用地之間、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之間等幾種情況。”上述負責人介紹。
根據《實施辦法》,改造項目用地面積30畝以上,且置換地塊已納入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地塊(項目)上圖入庫范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詳細規劃,以及土地權屬清晰且無爭議,無抵押、預查封、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且已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原則上必須滿足凈地條件,均可辦理建設用地置換。
晉江市自然資源局提醒,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置換雙方,可向屬地鎮街提交置換申請材料,經公示審批后,簽訂置換協議、完善用地手續、辦理不動產登記。
(記者 闕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