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緬甸政府軍迫于泰國方面的壓力,對糯康集團發動了代號為“成功行動”的清剿,繳獲大量武器,摧毀了一條冰毒生產線,據說還收回了糯康的一部分田產對外拍賣。自此,失去根據地的糯康把據點轉移到了據此100多公里外的湄公河畔一個叫孟喜灘的地方,除了繼續做販賣毒品的老本行之外,開始干起敲詐勒索過往商船的勾當。從此,他便很少在大其力露面,在當地人眼里,糯康由毒梟淪為“江匪”,“被抓是遲早的事兒。”
孟喜灘一帶遍布山林,周圍沒有像樣的城市,緬甸政府的管理無力顧及,倒是為糯康提供了新的生存土壤。在這里,糯康逐漸樹立了“劫富濟貧”的威望,他用販毒和打劫來的錢收買當地村長,還時不時出點錢幫村里修路和寺廟,反倒成了很多百姓眼中的英雄,甚至得了個“緬甸羅賓漢”的外號。
與此同時,由于孟喜灘與老撾隔河相望,而老撾政府的管理力度也遠遠不足,使得糯康在此區域的活動基本不受限制,他的毒品走向除了向南流入泰國,也過河進入老撾,甚至很多是先進過老撾再以此為跳板流入泰國。
正因為有當地政府的庇護和群眾的掩護,糯康一直沒有落入緬甸軍警的手中。“10.5”專案組組長、時任中國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在解釋糯康落網過程時也印證了這一點:2012年春節后,曾經有幾次極好的機會抓捕糯康,專案組已經查明糯康的具體藏身地,但實施抓捕時他卻成功脫身。后來,專案組調整策略,不再著眼于某一次抓捕,而是通過向緬甸方面施加壓力,讓其不斷加大對糯康地盤的清剿行動,擠壓糯康的藏身空間,只待他進入與中國警方合作密切的老撾,完成最后的收網。
糯康是2012年4月25日下午六點左右在波喬省敦蓬縣的班莫碼頭附近被抓獲的。當時,糯康與兩位老撾籍部下駕駛小船準備到老撾與聯系人商量躲藏之計,剛剛靠岸就掉入了警方的埋伏圈。當年9月,糯康及其團伙骨干在昆明受審,之后沒多久便被執行死刑。
主犯糯康已死,但有關湄公河慘案的疑問并未完全解開。比如當天泰國軍人是否射殺了中國船員?他們受到了什么裁決?充當糯康與泰國軍隊之間聯絡人的弄羅是否已經落網?以及,金三角新勢力金木棉與糯康的梁子究竟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