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1月3日電 (記者 戚亞平)3日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法院的消息:該院紀檢組監察室新近公開曝光兩起法院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一人行政級別由副處級降為正科級。
據悉,此次新疆兵團法院公開曝光的兩起違紀案例分別為:金銀川墾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曾祥明,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私車公報、參與賭博,受到撤銷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處分,行政級別由副處級降為正科級;哈密墾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閆瑞鵬接受當事人吃請,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新疆兵團法院紀檢組表示,在當前高壓態勢之下,曾祥明、閆瑞鵬兩同志身為新疆兵團墾區人民法院領導,本應帶頭執行中央、最高法院和新疆兵團有關規定,模范遵守黨紀政紀,但其放松自身要求,頂風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最高法院“五個嚴禁”精神,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干部的形象,受到了應有的處分,其教訓十分深刻。新疆兵團法院廣大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刻認識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實增強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馳而不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