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會上陸慷還列舉了印軍越界的法律依據。根據1890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第一款規定,西藏與錫金以流入錫金梯斯塔河及其支流的水流和流入西藏莫竹河及向北流入其他西藏境內河流的水流間的分水嶺為邊界。該段邊界線起自與不丹交界的吉姆馬珍山,并沿上述分水嶺行至與尼泊爾邊界。根據這一條約規定,洞朗地區屬于中國領土,印軍越界地區的分水嶺情況非常清楚,印軍越界進入了中國領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印軍此舉違背了歷史界約,也違反了印度歷屆政府的承諾。(印度為戰爭做準備?國防部:希望印度個別人停止叫囂戰爭)
中印邊界上的邊防戰士(中國為什么暫緩印度香客入境朝圣原因圖 回應何時恢復)
陸慷還表示,印軍越界事件發生以來,中方在北京和新德里已多次向印方提出嚴正交涉,雙方外交溝通的渠道是暢通的。中方敦促印方立即將越界的印邊防部隊撤回邊界線印方一側,這是解決此次事件的前提,也是雙方進行任何有意義對話的基礎。(印度為什么宣布對中國聚酯高強力紗線反傾銷調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