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江瑾 攝
龍巖林改“探路”歷程
(一)率先試點階段
◆1999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深化林業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開展了以“明晰林木產權主體,打破木材壟斷經營,還利于民”為主的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2001年7月,市政府轉發《市林委關于深化集體林地林木產權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決定在武平縣選擇一個村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
◆2001年12月30日,武平萬安鎮捷文村村民李桂林領到了全國第一本統一式樣林權證。
◆2002年,全市各縣(市、區)選擇一個鄉鎮開展試點。
◆2002年8月,省林業廳在武平縣召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討會,總結武平林改試點經驗。
(二)主體改革階段
◆2003年3月28日,龍巖市委、市政府在武平縣召開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現場會,全面啟動了以勘界發證、明晰產權為核心的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通過家庭承包經營等方式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2006年3月,各縣(市、區)林改通過省市聯合檢查驗收,全面完成了1756個村、1425萬畝集體商品林的產權明晰任務,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三)配套改革階段
◆2006年,主體改革基本完成后,全市又適時啟動生態林管護機制、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業投融資體制、林業經營方式、森林資源流轉等配套改革。
◆2008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對深化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作出全面部署,鞏固和擴大林改成果。
(四)完善提升階段
◆2010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持續深化林改加快閩西現代林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對聯戶承包的集體林,依申請進行拆宗分戶,落實家庭承包經營。
◆2014年11月,市政府出臺《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旨在加快發展林下經濟,實現不砍樹也致富。
◆2016年,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臺《關于深化生態公益林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管嚴生態公益林,實現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
縱觀龍巖林改歷程,是一個敢為人先、開拓創新、接力奮斗的過程,是“武平經驗”不斷完善和提升的過程,是探索生態美與百姓富有機統一的過程。
龍巖林改中堅持的“依法依規、分類指導、尊重民意、利益兼顧”基本原則、“縣(市、區)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和落實“四權”(產權、經營權、處置權、收益權)的林改主要內容,寫入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龍巖成為全國的林改策源地,為中國農民耕山探了路。 (記者 林阿玲 整理)
數說龍巖林改成效
到2016年底,全市累計發放林權證28.26萬本、確權面積2204.9萬畝,占應發面積的98.7%。全市林地面積2366萬畝,占土地面積的82.7%;人均森林面積7.4畝,是全省的2.2倍、全國的3.7倍。全市森林生態服務功能總價值為2688億元,比2010年增長22.3%。
2014年以來,全市累計完成造林綠化75.41萬畝,每年超額完成率均居全省第一位;建成生物防火林帶15.2萬畝,居全省第一。
全市現有林下經濟合作組織682個,惠及林農14.3萬戶。2016年,全市農民人均林業純收入達3360元,比2001年增加10.5倍。今年上半年,林下經濟實現產值84.0億元,比增15.2%;實現林業工業產值83億元,比增14.4%;新增林權流轉面積0.11萬畝,累計達369.9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