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和遷居是客家人生活中的重大喜慶之事,故禮節非常講究,習俗較多。
舊時建房要請堪輿“三定”,所謂選擇“風水寶地”。一是定地形;二要看當年興工“利不利”,最忌“三煞方”;三是定動土與上梁的日期,“要擇黃道吉日”,又說“最要日腳干凈”。初定以后,還要專程復核。破土動工那天(或早幾天)要安“楊公符”,殺雄雞祭符,安好后,每日要向“符”朝敬夜香,直至竣工后還要供奉數年。上梁立柱時要請工匠頭人“喝彩”、“撒糧米”、“撒富貴耙”。新梁上要懸掛裝有五谷種子的紅布袋。親朋要道賀,名曰:“送茶”。朋友可隨意贈送錢或物。內親則要饋贈雞、魚、肉、粉干或面條,還要出力相助,名曰“贈工”。主人要設宴多次,即破土動工時的“落石腳酒”,上梁立柱時的“上梁酒”,竣工時的“圓屋酒”。此外,每月初一、十五還要“做神福”,既為敬神,又為款待工匠。由于陳規陋俗繁多,故有“買田容易做屋難”的說法。建國后,迷信色彩漸少,但贈工、道賀、設宴仍然盛行。
民間遷居稱“過火”。遷居時間須在擇定吉日的黎明前,由男戶主挑出火擔子。一頭是鍋,鍋內裝燃燒的火灰,并撒上糠,使之煙霧繚繞;另一頭籮筐裝有香爐、點燃的小蠟燭和祖宗牌位,香爐里還插著點燃的線香;主婦抱著飯甑,拿著鍋鏟,甑內用紅紙包著谷、豆、花生、芝麻、油菜籽(或玉米或麥子),合稱為“五谷”;子孫拿著火鏟、撈勺之類的炊事用具,每樣用具須貼上紅紙。出門時,戶主走在前,主婦繼后,放鞭炮。戶主邊走邊說:“請太公太婆到新屋來去住。”左鄰右舍也放鞭炮賀行。走出新居門口,由事先安排的本家親人放鞭炮接火。進屋后,點燃蠟燭、線香,把祖宗牌位安放好。遷居時,女兒家不隨行,等天亮后才能進新屋,同時忌在“過火”途中碰到過路人,免得碰掉好運氣。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思想意識不斷進步,如今建房和遷居的禮節已大為簡化,變得更具科學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