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我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正式啟動,市民可在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繳費。9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龍巖市稅務局和龍巖市醫療保障局獲悉,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自2019年9月起由稅務部門全面征收,繳費渠道有新變化,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250元/人。
據介紹,與往年不同,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正常繳費期為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超出正常繳費期繳費的參保人員,需在60天等待期后才能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居民全額自付。在正常繳費期內未繳費的參保人員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繼續繳納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人員仍按個人繳費標準(250元/人)繳費;7月1日起,補繳人員按個人繳費金額和政府補助金額之和繳費。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城鄉居民醫保首次由稅務部門征收,原有繳費渠道發生變化,目前已開通手機端繳費、自助終端繳費、網報端繳費、上門申報繳費4種繳費方式。手機端繳費關注“福建稅務”微信公眾號、稅務端掃碼支付、下載閩稅通APP或者云閃付APP辦理繳費手續;自助終端繳費可通過金融普惠點自助終端機,使用銀聯卡刷卡完成繳費;網報端繳費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及大中專、技校的經辦人通過電子稅務局實名認證后,為所屬轄區(學校)的參保人批量繳費;上門申報繳費可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及銀聯卡,到稅務辦稅服務廳申報繳費。
此外,城鄉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及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6類人員,經相關部門確定為政府政策性照顧對象后,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全額資助。
繳納城鄉居民醫保后,市民將享受多項醫療待遇,包括普通門診、特殊門診病種、住院報銷、大病保險待遇等。(記者 梁熙 通訊員 王盛文 胡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