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7月1日起,我市推行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進一步拓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功能,擴大個人賬戶適用范圍,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據悉,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適用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開設家庭共濟賬戶的參保職工,可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過2000元的部分經參保職工本人授權后劃入家庭共濟賬戶,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親屬使用。家庭成員之間只能設立一個家庭共濟賬戶。參保職工可根據家庭成員醫療需求,在網上公共服務平臺或醫保經辦窗口申請設立(變更、取消)家庭共濟賬戶,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并簽署家庭關系聲明書,建立共濟關系。值得注意的是,個人賬戶資金先于家庭共濟賬戶資金使用。家庭共濟賬戶涉及多個個人賬戶的,應指定家庭共濟賬戶使用個人賬戶資金的先后順序。參保職工跨統籌區調離工作崗位等原因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其家庭共濟賬戶實際結余金額歸并到個人賬戶。
家庭共濟賬戶資金可用于支付醫療費用、二類疫苗費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健康體檢、購買商業補充保險等費用。家庭成員共濟關系可變更、取消,但不能重復建立。(記者 梁熙 通訊員 蔡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