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1日訊 近日,龍巖市永定區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某、盧某某等7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
1997年以來,陳某某、盧某某等人在龍潭商會會員互助會工作期間,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龍潭鎮范圍內以口口相傳的宣傳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2億元。因缺乏監督和催款不力導致大量貸款無法收回,出現無法兌付存款戶本金和利息的情況,引發社會矛盾。
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時間跨度長、涉案金額巨大,不僅使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還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影響社會穩定。永定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后,多次與被告人進行溝通協調,促成各被告人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損失及退出贓款,最終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賠付協議,并支付各被害人50%的存款金額,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林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