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部署要求,堅決扛穩糧食安全政治責任,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堅持糧食安全黨政同責,2月22日,我市印發《關于穩定發展2022年糧食生產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從加大規模種糧扶持力度、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提高科技種糧水平、提升糧食產業化水平、增強糧食生產抗風險能力、鼓勵培育新農人種糧、建立健全工作機制7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切實提高種糧效益,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鼓勵“新農人”發展種糧,推動糧食生產穩定發展。
《措施》提出,在中央、省扶持政策基礎上,加大對種植戶(包括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山垅田復墾種糧、糧食規模化生產、全程機械化等方面的扶持激勵。其中,對新復墾種糧的山垅田,且相對集中連片種植30畝以上的種植戶,給予一次性補助400元/畝;對相對集中連片流轉土地種糧200畝以上的,或對種植雙季稻30畝以上的,或對蔬菜大棚輪作種植水稻30畝以上的,給予補助100元/畝;對能提供機耕、機插、機防、機收、機烘環節全程機械化服務,且2021-2022年購買新機具100萬元以上的新型經營主體,在享受中央、省購機補貼的基礎上,市級再按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措施》提出,加大高標準農田提升改造建設力度和建設規模,除國家、省級給予全額資金支持的長汀縣、連城縣、武平縣等三個脫貧縣外,其余縣(市、區)項目,市級給予20%的配套資金補助。加強水稻生產功能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等涉農資金向水稻生產功能區傾斜。
《措施》提出,加大“五新”技術推廣,優化種植結構,集成示范推廣綠色優質高效、全程機械化等新技術、新品種。鼓勵稻田綜合種養,按照《龍巖市農業農村局 龍巖市財政局 龍巖市自然資源局 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試點推進稻田綜合種養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進行獎補。鼓勵符合條件的糧食企業申報農業產業化市級及以上龍頭企業,壯大糧食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隊伍。
《措施》提出,堅持“誰種糧、誰投保、誰受益”原則,鼓勵種植大戶投保水稻種植保險。提高水稻規模種植補充保險保額,采取對規模種植30畝(含)以上的水稻種植補充保險保額統一提高到1000元/畝,保費30元/畝。建立健全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制度,全市儲備可播種面積12萬畝用種量,用于災后恢復生產和應急擴種糧食。
《措施》提出,鼓勵并支持愛農業、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的返鄉大學生新農人發展糧食生產。新農人發展種糧的各項政策措施中規定的條件門檻降低50%。
《措施》要求,壓緊壓實各級責任、出臺縣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激勵機制、營造糧食生產氛圍。針對拋荒現象,要求村一級組織落實責任,對拋荒連續2年以上且在合理期限內拒不復耕或流轉的,采取取消當年該地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重新流轉等措施遏制耕地拋荒。將糧食生產列入市對縣(市、區)績效管理考評,對糧食生產綜合考評前3名的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和資金獎勵;全市評選15名種糧大戶及20名糧食生產先進工作者,給予相應資金獎勵。(記者 曾俊欽 石芳 通訊員 邱麗芬 鄭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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