賡續紅色血脈 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閩西實踐”
——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工作綜述之一
日前,《龍巖市長汀水土流失區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頒布實施獲評“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這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佳績。《龍巖市長汀水土流失區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是市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就縣域特色立法、第一次由縣級承擔地方性法規起草任務的積極嘗試。
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圍繞打好革命老區牌、綠色生態牌、特色產業牌、對外開放牌、大愛龍巖牌“五張牌”,把市委關注、民生關切、發展急需的立法項目納入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統籌安排五年任期內立法工作,確定了立法規劃項目三類24件和2022年立法計劃項目6件,積極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地方立法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閩西實踐”。
傳承榮光
夯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立法機制
閩西是中國共產黨開展法治實踐的“實驗田”,閩西蘇區的立法實踐開創了人民民主法制的先河。從1928年到1934年近6年的各級政權建設中,閩西蘇區先后制定各類法律文獻322件,約占中央蘇區法律文獻的2/5,形成了相對完備、系統的法律體系,為后來全國各蘇區政權建設提供立法最初樣本。
市人大常委會從閩西蘇區的立法實踐中汲取精神滋養,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緊貼龍巖發展實際,注重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規范立法機制、精細立法過程、提高立法質量,努力打造地方立法“龍巖樣板”。
2022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了《龍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堅持和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施意見》。該《意見》的出臺,較好地解決了公眾參與地方立法“誰來保障”“何時參與”“如何參與”“如何支持和保障參與”等問題,使開門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度化。至此,市人大常委會建立和完善了16項立法工作制度,進一步理順了立法項目確定、立法起草多元化、立法論證、立法聽證、立法評估、立法征求意見、立法民主協商、立法專家顧問、立法聯系點、立法統一審議、法規實施情況報告、立法技術規范、立法全過程人民民主、備案審查等方面的民主科學高效的立法機制,聘任了11名立法專家顧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到地方立法的各環節、全鏈條、全方位。
匯聚民智
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用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才溪鎮人大主席團確定為基層立法聯系點。這是全國首個設在鄉鎮的“國字號”基層立法聯系點,也是我省首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
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龍巖市人大常委會支持和推動才溪鎮人大主席團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規定》《龍巖市人大常委會推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才溪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工作方案》,設立第一批85個才溪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建議信息采集點。同時,確定了11個市級地方立法聯系點,通過建章立制,構建起基層立法聯系點網絡體系,細化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各環節,發揮立法聯系點的前哨作用。
2022年,我市基層立法聯系點共開展5部國家法律草案、5部省級法規草案、3部市級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召開立法征詢意見座談會70場次,發出征詢意見函1290份,收集整理國家法律草案建議110條、省級法規草案建議90條、市級法規草案建議50條。基層立法聯系點反映民情、傾聽民意、匯聚民智的“直通車”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體現民意
書寫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實踐
市人大常委會在地方立法中始終把握民主立法的全過程化、公眾參與的全面化、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化和民意采納的實效化,努力實現從立法格局上體現最廣泛民主,從立法程序上體現最真實民主,從立法結果上體現最管用民主。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省人大常委會的安排部署下,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并公布實施了《關于加強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與三明、南平、寧德、泉州、莆田、福州等六市制定同一文本的法規性決定,統一流域治理和保護標準,共同筑牢閩江生態保護屏障。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持續鞏固提升整治成果、明確治理責任和強化治理意識、把治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制定并公布實施了《龍巖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條例突出解決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我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為探索客家文化整體保護、活態傳承和持續發展的法治化道路,助力打造客家文化傳承保護高地、推動“文化龍巖”發展,制定并公布實施了《龍巖市客家文化保護條例》。該條例僅在二審之前就公開征求意見11次,召開專題會議6次、座談會12次,開展調研8次,共收到修改建議150余條,采納或者部分采納約120條,整個立法過程充分體現民意,用行動書寫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融媒體記者 曾俊欽 通訊員 傅加斌 吳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