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組織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在全區開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單位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戰果顯著。該局依法對福建某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處以責令改正,并進行行政罰款處罰。該案系全市首例未按規定備案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銷售、購買信息案。
10月20日,新羅警方治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福建某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了數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但未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備案。針對這一違法行為,新羅警方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對福建某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上述處罰。
自今年8月10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辦法》施行以來,新羅警方第一時間貫徹落實,認真組織本單位業務骨干進行集中培訓,確保熟練掌握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知識。同時組織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開展學習培訓,做到應管盡管、嚴格規范,全面摸清本地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基本情況。(通訊員 張春波 劉樞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