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消除噪聲污染,營造城區良好的環境,持續鞏固文明城市的建設,市公安局新羅分局始終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不間斷開展巡查。16日,新羅警方連續查獲兩起因討“彩頭”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現場對兩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當日8時許,新羅分局110民警在閩西交易城開展日常巡邏時,聽聞爆竹燃放聲,立刻對聲源方向進行判斷,最終在周邊一商鋪門前發現正進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曾某。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開展調查取證。經了解,違規嫌疑人曾某因搬新家,為圖吉利便在自家樓下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隨后,新羅警方根據《龍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對違規人員曾某進行相應處罰。
當日上午10時許,當110民警再次巡邏至中城解放路段時,發現某商家門前留有大量爆竹碎屑,民警立即上前詢問。原來是該商鋪老板陳某因店鋪重新開業,為圖好運,便在當日8時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最終所謂討彩頭變成了討處罰,新羅警方根據《龍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對違規人員陳某進行處罰。(通訊員 張春波 曹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