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環境監察大隊日前開出了一筆近2年以來最高的罰單,向前某養豬場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罰款3萬元,原因在于該家養豬場屢次排污,屢教不改,被環保部門多次查處仍然我行我素。
前某養豬場有存欄生豬800頭,母豬80頭。2017年春季,區環境監察大隊對該豬場進行檢查,發現該養豬場未辦理環評手續,污水未經處理直排至山下的小溪,小溪為永定河上游支流,破壞了永定河水質,違法了《環保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環保部門下達責令停產通知書,對其處以2萬元罰款。一個多月后,環境監察大隊再次對該豬場進行跟蹤檢查,發現該豬場的存欄生豬并沒有按照上次的責令停產通知書進行削減,生豬一頭未減,污水仍然未經環保設施處理排下山坡,流入小溪。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對養豬場經營者陳某拘留10日。
近日環保部門再次對該養豬場進行跟蹤檢查,發現豬場養殖規模未變,有一個豬舍的污水還是直排入水庫,另兩個豬舍的污水建了污水池,但是排污管斷裂,污水流入溪流。環保部門3次查處對該豬場共罰了5萬元。(通訊員 鄭素梅 闕永濱 張迪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