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和23日,永定區生鎮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連續兩天被信訪舉報,舉報內容為“無手續,選址不符合規定,違規處理周圍多家養豬場病死豬,味道很臭,影響居民生活,造成環境污染”。在接到轉辦信訪件后,永定區長陳榮水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落實區領導包案責任制,迅速核查辦理。
據悉,該公司位于湖雷鎮竹蘭村“上窠子”山場,法人代表為洪長生,計劃從事動物無害化處理、有機肥研發及銷售等,于2017年2月擅自推山平整建設病死豬處理廠及廢料場,建有廠房鋼棚并購置設備。2017年5月,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時,該公司被責令停止建設,至今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未進行生產。
7月25日,永定區領導和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湖雷鎮等部門負責人深入現場督察督辦,責令限期拆除。7月29日,永定區包案領導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對該企業進行強制拆除,并于31日完成復綠整改工作。(通訊員 謝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