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8月9日報道隨著電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以下簡稱《三生》)的上映,其原著涉嫌抄襲小說《桃花債》的討論也愈演愈烈。
8月9日,《三生》作者唐七發(fā)表聲明,首次正面回應“抄襲”事件。
聲明后還附了兩份鑒定報告書和一份法律意見書(見文末),分別來自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著名編劇余飛及律師團隊,三份文件得出的結論均是“《三生》對《桃花債》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
聲明具體內容如下:
唯一一條維權之路:是自己“告”自己
我是四川人,家鄉(xiāng)再次遭遇地震,內心倍感沉重,希望面對這一次天災,大家能夠一如既往,攜手并肩,共度難關。
在此時發(fā)表這篇聲明,其實不是一個好的時機,但選擇了要去做的事,還是要把它做完。
今年2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這部電視劇熱播之際,《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一書“抄襲”《桃花債》一書的流言傳遍全網。當時由于一些客觀原因,不能夠及時回應和發(fā)聲,導致此事幾度發(fā)酵,直到前幾日同名電影上映,更是掀起濤天風浪。
眾口相傳之事可以無中生有,捕風捉影,然而負責任地對這些傳言進行回應卻必須客觀、公正,論證周全,才不至于使此事再次演變成一場無休無止的口水仗,這就需要專業(yè)、公正的機構和個人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完成。這是自證清白的難處,也是為什么我此時才再次對此事發(fā)聲的緣由,懇請大家理解。
在這幾個月里,我完成了自己“告”自己的實質程序:以司法裁判的評定標準,請第三方鑒定和評析究竟抄了沒有。如果法院允許,我是想起訴自己一次的,依靠司法裁判,還我清白。
曾代理瓊瑤訴于正案的王軍律師團隊比對鑒定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債》這兩本書,并分析了網絡上所流傳的誤導性調色盤,給出了法律意見書。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對兩本書進行了比對鑒定,出具了鑒定報告。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還聘請了曾經參與過“羋月傳”、“張公案”鑒定的著名編劇余飛老師,對兩本書進行了比對鑒定,出具了專業(yè)報告。三方機構比對材料包括:網絡連載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及《桃花債》;初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實體書;2016版《桃花債》實體書。
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是專業(yè)的中立第三方機構,余飛老師和王軍律師也是業(yè)界知名的堅決打擊抄襲的維權斗士,這些機構和個人不會因為我唐七一人而放棄自己的原則。
王軍律師團隊通過對兩本書的故事情節(jié)、人物設計等進行逐條比對,最后出具比對結論:“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與《桃花債》并不構成創(chuàng)作關聯關系,其作品內容具有充分的獨立創(chuàng)作特征,在著作權法維度上不構成對文字作品《桃花債》的‘抄襲’情形。”
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通過對兩本書故事梗概、人物設置、人物關系、情節(jié)發(fā)展進行詳細比對,出具鑒定結論:“文字作品小說《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債》,其故事梗概、人物設置、人物關系、情節(jié)發(fā)展不同,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
余飛老師提煉了兩本書中15組人物關系、454個情節(jié)點和信息點、84個邏輯鏈、2條故事主線,通過亂序原理、邏輯鏈原理和歸納適用原理進行逐條比對,鑒定結果認為兩本書不構成抄襲以及部分網友口中所說的“高級抄襲”。
相關報告書均在文下公布,供各位網友查閱。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沉冤十載,維權路艱。希望大家能不受先前流言所擾,客觀地閱讀兩部作品,再對是非公理進行判斷。我還是愿意相信公理長存,這世上不該有不能昭雪的沉冤。希望十年是非風雨,從此劃上句號。
最后,再為家鄉(xiāng)災情請一句祝福,若上天有靈,希望天佑眾生,免一切災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