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安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鵬峰中學、柳城中學、實驗中學、南安一中(江北校區)、南安市南翼實驗中學(南安第一中學奎霞分校)、國光初級中學等普通初中學校招生范圍也一并公布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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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組織具有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就近免試入學;統籌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及居住在我市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入初中學校就讀。
全市初中招生對象分為兩批。第一批為具有招生服務區戶籍及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第二批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第一批錄取完成后,再錄取第二批。當生源數超過學位數,應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進行,剩余未錄取的學生,統籌就近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二、招生對象
(一)第一批招生對象
1.具有招生服務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1)鵬峰中學、柳城中學、實驗中學招收市區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長興、白沙崎居委會、宣化村、長富村、大埔村戶籍和柳城街道金街、新華、柳東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南安一中(江北校區)招收具有柳城街道象山、帽山居委會、霞東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戶籍和美林街道福溪村、梅亭村、莊頂村、金枝村、英山村、松嶺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3)南安市南翼實驗中學(南安第一中學奎霞分校)招收具有石井鎮奎霞村、橋頭村、昔坂村、岑兜村、院前村、揚山村、溪東村、?港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4)國光初級中學招收具有梅山居委會、競豐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園村、鼎誠村、明新村、燈埔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5)其他中學招收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劃分的初中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政策性照顧對象
(1)符合規定且愿意在南安就讀的軍人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
軍人子女的照顧政策,根據《泉州市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文件精神執行;高層次人才子女的照顧政策,根據《南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執行。
(2)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生活,向市教育局申請在招生服務區域初中就讀的港澳臺和僑籍的小學畢業生。
(3)南安市南翼實驗中學(南安第一中學奎霞分校)招收泉州芯谷南安高新園區引進人才子女。
(二)第二批招生對象
學籍在中學招生服務區域內小學,且父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務工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鵬峰中學、柳城中學、實驗中學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服務區域: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長興、白沙崎居委會、宣化村、長富村、大埔村和柳城街道金街、新華、柳東。
2.國光初級中學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服務區域:梅山鎮區(競豐村全部、蓉中村1組)。
3.在以上招生服務區域之外(含南安一中江北校區和南安南翼實驗中學服務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其父母務工所在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統籌安排。
三、招生辦法
(一)市區鵬峰中學、柳城中學、實驗中學招收符合招生對象規定的小學畢業生。按照“志愿加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分兩批進行錄取。
1.錄取第一批學生。若第一批填報志愿的學生數不超過所填志愿學校的招生計劃,則第一批填報該校志愿的學生全部錄取;若第一批填報志愿的學生數超過所填志愿學校的招生計劃,則該校采用電腦派位的辦法,由電腦隨機從所有填報該校志愿的第一批學生中逐一錄取至該校計劃完成;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學校代碼(實驗中學2178、鵬峰中學2165、柳城中學2119)從高到低的順序逐校由電腦從第一批尚未被錄取的學生中隨機錄取至該校計劃完成。
2.錄取第二批學生。第一批錄取結束后,若第二批填報學校志愿的學生數不超過所填志愿學校的剩余計劃,則第二批填報該校志愿的學生全部錄取;若第二批填報學校志愿的學生數超過所填志愿學校的剩余計劃,則該校采用電腦派位的辦法,由電腦隨機從所有填報該校志愿的第二批學生中逐一錄取至該校計劃完成;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學校代碼(實驗中學2178、鵬峰中學2165、柳城中學2119)從高到低的順序逐校由電腦從第二批尚未被錄取的學生中隨機錄取至該校計劃完成。仍未被錄取的學生就近安排至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二)其他中學招收符合招生對象規定的小學畢業生。錄取分兩批進行。
1.第一批。招生服務區內的第一批招生對象全部錄取。
2.第二批。第一批招生對象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由電腦從第二批招生對象中隨機錄取至該校計劃完成。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其父母務工所在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就近安排至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三)雙胞胎(或多胞胎)要求就讀同一所學校的,由其家長攜帶戶口簿及復印件向市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由其中一位學生參與所在批次錄取,其同胞胎(或多胞胎)兄弟姐妹一并錄取到同一所學校。
四、報名須知
(一)鵬峰中學、柳城中學、實驗中學、南安一中(江北校區)、南安市南翼實驗中學(南安第一中學奎霞分校)、國光初級中學招生服務區域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子女的報名須知:
招生服務區域內各小學指導符合招生對象要求的畢業生填寫《南安市2018年市區初中新生入學報名登記表》或《南安市2018年初中新生入學報名登記表》,于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初等與學前教育科報名登記和身份確認。需提供的佐證材料:
1.屬于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提供家庭戶口簿。
2.屬于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家庭戶口簿、居住證、務工證明(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等證件)。
3.軍人子女需提供南安市人民武裝部出具的部隊子女就學花名冊、部隊證明、軍官證或士官證、軍人的結婚證等法定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
4.高層次人才子女需提供高層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證件書或入選文件(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工作單位證明、身份證、親子關系證明、居住證明、戶口簿等。
5.在招生服務區域內居住、生活的港澳臺僑籍適齡子女提供適齡兒童與家長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當地派出所簽發的監護人與適齡兒童在本地居住證明。
逾期未報名登記者,視為自動放棄到以上六所中學選擇就讀的機會。
6月20日前市教育局初等與學前教育科指導相關學校做好信息核對,完成資格確認并進行公示。
7月1日前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結束后請公證處進行信息封盤。
7月10日前完成以上六所中學兩個批次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7月11日—15日以上六所中學組織新生注冊。學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冊者,應在7月11日—15日期間向招生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注冊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注冊者,由市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入學。
(二)其他學校初中新生報名辦法參照執行,注冊時間為7月11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