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南安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對學校有意見或者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向該校的責任督學反映。責任督學將公開自己的名字、電話等,家長們再也不用擔心被踢皮球或是投訴無門了。昨日,記者從南安市教育局了解到,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前出臺了《關于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及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實施意見》,將南安市劃分為18個督學責任區,并聘請77名責任督學、18名聯絡員,對責任區內各學校不定期進行隨訪檢查、督導。
選聘77名“督學”督導校園
與以往督學制度相比,今年從全市公辦中小學延伸到公辦幼兒園(市直幼兒園及鄉鎮、街道公辦中心幼兒園)、中職學校,覆蓋面更廣。
“以往督學,只能對部分學校進行督導檢查。如今有督學責任區,全市387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職專都可以全部覆蓋,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學校依法辦學,規范管理。”南安市人民政府督導室主任陳文耀說。
此外,全市劃分為18個督學責任區,責任督學由中小學及教師進修學校兼職督學擔任,每個責任督學負責5所左右的學校督導工作;每個責任區配備1名聯絡員,聯絡員由南安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在編、在崗人員及市教育局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
今年全市聘任77名責任督學、18名聯絡員。其中,各督學須對責任區內各學校不定期進行隨訪檢查、督導,促進各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法規政策,規范辦學行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全市縣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聯絡員則主要負責督學責任區內責任督學的組織協調工作。
“教育警察”可隨機聽課
據介紹,責任督學有5項基本職責:一是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進行監督;二是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三是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四是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五是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同時,責任督學可采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對學校管理、招生、收費、擇校、課程開設、教育教學、教師師德、學生學習和課業負擔及學校安全衛生、校風、教風學風等管理進行經常性督導。
督導結束后,責任督學要填寫督導記錄,將督導結果當場向學校反饋,并及時向教育督導部門提交報告。一旦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責任督學應及時督促學校和相關部門處理;面對各種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責任督學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了解并上報有關情況。
責任督學對每所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得少于1次,視情況可隨時對學校進行督導。
責任督學要依法督導,客觀公正,廉潔自律,對有可能影響公正督導的情形要實行回避。在進校督導時,須出示責任督學證。學校必須接受責任督學的監督和指導,并按要求提供情況和進行整改。
教育督導部門對拒絕、阻撓責任督學依法實施經常性督導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學校,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提出處分建議。
責任督學每3年輪崗交流一次
對新任責任督學進行入職培訓,對在職責任督學進行定期培訓、集中培訓。實行責任督學定期交流制度,原則上,每3年輪崗交流一次。
教育督導部門要建立責任督學考核制度,考核督學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和完成任務情況。對年度考核稱職的督學予以續聘,對考核優秀的督學給予表彰獎勵。對存在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行為,干擾學校正常工作的,或在督導活動中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現重大問題未及時上報的,視不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情節嚴重的,取消督學資格。
教育督導及有關部門要重視督導結果和責任督學建議,將其作為對學校綜合評價、主要負責人考評問責的重要依據。在學校評優評先、干部任免、教師考核方面,充分聽取責任督學的意見。(記者 賴雅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