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日報23日,省教育廳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了今年福建省高招錄取實施辦法,就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的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投檔模式及投檔比例、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特殊類招生安排等作了明確規定。今年,文史、理工類各批次降分錄取政策進一步規范。
按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的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軍隊類和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以及省屬本科高校師范男生免費教育試點專業,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一批線下20分以內降分錄取考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可在本一批線下20分以內降分錄取考生。
按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的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其中,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軍隊類及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專業),省屬本科高校師范男生免費教育試點專業,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批次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降分錄取考生。但公辦本科沒有降分錄取的可能。
高職(專科)批,降分幅度縮水: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不降分錄取。第一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高職院校可在專科線下一定幅度內,降分錄取考生。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其他公辦高職院校和民辦高職院校分別最多可降10分、20分、30分。
另有林業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木材加工技術、染整技術、現代紡織技術、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印刷技術、畜牧獸醫、家政服務、老年服務與管理等10個專業,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50分以內按分數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各批次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間安排同時公布。最早的文史、理工類和藝術類的本科提前批常規志愿填報時間將從6月27日8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