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年10月28日
地點:美林街道司法所
人物:洪錦文 基層專職調解員
目前,南安有116名專職調解員,這些基層調解員,每天都在做些什么工作呢?近日,我找到當了9年調解員的洪錦文——洪姐,跟了她一天的班。
“小李,我們早上在司法局五樓上培訓班,你過來吧。”一大早,洪姐喊我一起參加了2024年南安市法律明白人培訓班。她說,做調解工作,不能單純做調解,通過學習,才能讓自己不斷與時俱進,掌握專業的調解技巧和方法,為群眾提供更有溫度的司法服務。
臨近中午,洪姐告訴我,下午有個調解,當事人為兩名學生,因在學校發生口角演變為肢體沖突,使得一方受傷。棘手的是,學校多次組織雙方家長協商,均未能達成和解。受傷方家長住在美林街道,就找到洪姐來幫忙調解。
下午3時許,第一次調解開始。調解前,洪姐就把調解的計劃透露給了我:家長對事件本身有異議,所以要先讓校方、警方、雙方家長一起通過監控視頻,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讓家長對于誰對誰錯,有個清楚的認識。
眾人在觀看監控視頻過程中,不允許錄音、錄像。我緊張地跟在洪姐身邊,幫助現場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監控視頻較長,眾人反復觀看后,洪姐再組織雙方討論細節,明確事件經過。此次調解的內容主要圍繞傷人一方需要承擔的責任及賠償金額展開,隨后由受傷方家長提出希望得到的賠償金額。
“我是調解員,你們有什么訴求,都可以向我提出來,我會努力協調溝通。前提是,你們的訴求要合法、合理、合情。”洪姐告訴當事家長,他們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不合理。司法部門可以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家長可以咨詢此類情況的獲賠標準,給出合理的心理預期后,雙方再進行下一步調解工作。
一開始,雙方家長都不愿意溝通,以沉默應對。洪姐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將雙方請入兩間調解室內,分別勸說。
在獲得傷害方家長的認可后,洪姐再次組織雙方坐下來談,賠償金額很快從原來的很大差距,談到了合理的數額。最終,雙方家長在校方、派出所、調解員的努力下達成一致。調解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晚上7點,洪姐開始著手撰寫調解協議書。直至晚上9點多,雙方簽署協議,此次調解才結束。
此時,盡管已經餓得饑腸轆轆,但洪姐的眼神中充滿了滿足與欣慰。校方代表不禁對洪姐感慨:“你太給力了,很多矛盾糾紛案件久拖不解決,就是缺了這樣啃得了硬骨頭的調解員。”
家長離開后,洪姐還向我透露:“調解工作不是表面看著那么簡單,接待當事人、聽取事件經過、進行調解、聽取訴求、部門介入配合,這中間還涉及法律知識的實踐。調解完成后,當事人簽署調解協議,有需要的,調解員還要進行司法確認、歸卷裝訂、案例上報。”
這就是洪姐工作的日常。在這一天天的工作中,洪姐以她的專業和干勁,將“劍拔弩張”的基層糾紛一一化解,成為不少群眾心中那抹溫暖、堅實的依靠。墻上10多面鮮紅的致謝錦旗,都是無聲的見證。(記者 李貴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