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10日訊 今年5月,一則當街搶劫夜歸女子的視頻在網上迅速傳播:一男子將女子拖倒在地,搶走其手提包后與同伙揚長而去。5月11日,南安警方將三名嫌疑人薛某、胡某及吳某抓獲(詳見先前報道《南安夜歸女遭尾隨搶劫 女子被拖倒在地與劫匪撕扯(視頻)》)。
昨天下午,南安法院當庭對涉案三人作出一審判決,薛某獲刑十二年,19歲的胡某和吳某分別獲刑十一年、七年。刑滿后,薛某將近40歲,19歲的胡某也30歲。吳某說,“我不懂法,不知道會判這么重”。
案件回放:三名搶匪專搶夜歸女
今年5月10日凌晨1時51分許,在南安市民主街某服裝店門口,一名夜歸女子被一鴨舌帽男子搶走手提包,男子奔上一輛無牌摩托車揚長而去。
該視頻經網絡傳播被諸多市民關注,南安刑偵大隊專門抽調了兩個中隊組成專案組經辦該案。
5月11日晚8時許,在南安市區武榮公園內,南安警方實施圍捕,將涉案三人全部抓獲:分別為27歲的南安省新鎮男子薛某、19歲的男子吳某和19歲的云南鎮雄男子胡某。
他們多次作案,并曾持刀恐嚇受害者。如今年4月底,薛某和吳某在武榮公園草坪處,搶劫單身女子時遭遇反抗,薛某便表示“手里有刀”進行暴力要挾。
當庭宣判:一行搶少年獲刑11年
庭審中,南安法院認為,薛某、胡某和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財物或者攜帶兇器搶奪,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同時,三人多次參與搶劫,均為數額較大。尤其是薛某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后五年內再犯,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昨日下午,南安法院當庭一審宣判,薛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處罰金2萬元;胡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處罰金2萬元;吳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處罰金1萬元。
聽完判決結果后,三人表示“無異議”。
接受海都記者采訪時,19歲的吳某說,因為不懂法,他不知道會判這么重,他和同齡的胡某之所以會搶劫,主要就是因為貪玩。吳某說,他喜歡打網游,家里沒什么經濟壓力,搶劫只是因為貪玩。薛某是摩的工,曾因搶劫、故意傷害“二進宮”,如今是第三次。而薛某在采訪中都回避著鏡頭。(海都記者 史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