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輛9路車被城管協管員強行扣押3小時
閩南網訊 昨天上午,南安市行政執法局官橋執法中隊協管員黃偉強,在南安市官橋鎮藍橋社區9路公交車終點站,將一輛車牌號為閩CYA237、正在載客工作的9路公交車,強行開到1公里遠的官橋執法中隊,扣押3小時。直到泉州市第四公交公司車隊萬隊長趕來執法中隊協調,這輛公交車才被“放行”。
黃偉強說,他這樣做“是在執法”,因為這輛公交車“當時有違章掉頭的行為”。公交車駕駛員劉師傅和售票員黃女士卻說,發生這樣的事,是因為當時“讓黃偉強買了車票,他不樂意,故意報復”。
對此,官橋鎮黨委副書記黃桂森說,除非是情況特殊需要與警方配合,否則,執法中隊是不能單獨查處交通違章行為的;鎮黨委將調查處理此事。
事件調查:城管喊罵售票員強扣公交車
售票員黃女士說,昨天上午9時10分許,黃偉強身著城管協管員制服,在園坂站上車。她上前讓黃偉強買票,黃偉強瞪了她一眼,好像很不情愿,掏出4元錢買了票后,還用閩南話罵了兩句。
車行至藍橋社區9路公交車終點站,黃偉強突然掏出手機打電話叫人,說“你們開車過來,9路公交車的售票員很囂張”。9時30分許,兩輛行政執法車趕到,來了8名城管協管員。黃偉強隨后讓車上的10多名乘客、黃女士與劉師傅都下車,自己上了駕駛座,將公交車開到了附近1公里遠的官橋執法中隊。當時黃偉強丟下一句話,“這輛公交車違章掉頭,被扣押了。我要讓你們好看。”
一位匿名的乘客證實了黃女士的說法。這位乘客說,她從天工陶瓷城站上的車,上車后,就聽見黃偉強一直在罵售票員黃女士,說要“讓她好看”,為能替黃女士作證,她給黃女士留下了她的手機號碼,還給本報海都熱線通968111報料。
劉師傅說,他并沒有違章掉頭。退一步來說,即使違章掉頭,也該是交警來處理,城管協管員憑什么這樣做?
當事者稱:沒有報復之說扣車是在執法
昨日,黃偉強在電話里接受記者采訪。他說,他扣押這輛公交車,是因為該車在官橋鎮福宮路有違章掉頭行為,他“是在執法”。他還說,自己并沒有因為買票的事與售票員發生過爭執,也沒有罵過售票員。
當記者問,如果公交車確有違章掉頭,官橋執法中隊就有執法權嗎?黃偉強說,官橋執法中隊曾經與交警部門、派出所一起聯合執法,可共同整改交通違章行為。針對該公交車這種違章行為,是以批評教育為主。何況,公交公司車隊的萬隊長趕來后,就將公交車給放了。
南安市行政執法局官橋執法中隊中隊長黃輝盛說,他正在市里參加學習,不清楚黃偉強為什么要這樣做,他將調查此事。如果黃偉強有做錯的地方,他將按照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各方質疑:城管不能查處交通違章行為
萬隊長說,他趕到官橋執法中隊后,執法中隊的工作人員都向他賠禮道歉,說他們做錯了,他們并沒有權力扣車。
南安市官橋鎮黨委黃桂森副書記說,此前,針對官橋鎮舊街頻現交通違章行為,鎮里曾經組織交警部門、派出所和官橋執法中隊聯合整治過。但并不是說,執法中隊就可以單獨查處諸如“公交車違章掉頭”之類的交通違章行為,黃偉強等工作人員的做法不妥。鎮黨委將調查處理此事,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即便車輛被查獲有違章掉頭行為,交警方面會處以罰款、扣分等處罰措施,一般不會對車輛進行扣留。
福建文衡律師事務所涂宗全律師介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又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機關是公安交警部門。這起事件中,不僅行政執法局不是交警,且協管員亦不是國家正規執法人員,扣車程序也不符合“執法人員必須為二人以上”的法定程序。因此,黃偉強扣車,無論理由如何,已經是違法執法。
請給公眾一個說法
N王芳
協管員黃偉強當時是否因買票而與司乘人員發生口角,不得而知,這是他個人的“私事”。但他以協管員的身份強扣公交車、趕走車上10多名乘客,還叫來8位協管員同事、動用兩輛行政執法車到場,這些“公事”,已經被乘客們看在眼里、疑在心頭——誰給了你這樣的權力和膽子?
必須說清楚,既然是所謂的“公交車違章掉頭”,為什么不轉報交警來執法?退一步,既然是所謂的“可與交警聯合執法”,為什么卻還要單獨采取行動?再退一步,既然是所謂的“為了執法”,為什么所有參與人員都是協管員,沒有一個國家正規執法人員前來指導行動?——誰給了一群協管員這樣的權力和膽子?
一個城管協管員就敢調動多名協管員,私自開走、扣留公交車長達3小時,這背后反映出的,是城管部門的“執法膨脹”。
官橋執法中隊的賠禮道歉,并不能挽回這種粗暴行為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如果不能給公眾敞亮的說法和公正的處理,最終留給公眾的只會是一個不光彩的背影。
請官橋城管給公眾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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