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安市召開禁止在全市行政轄區內銷售和燃放孔明燈工作會議,部署我市下一步禁止制作、銷售、燃放孔明燈工作。副市長薛建明、郭寧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孔明燈屬高空明火飛行物,滯空時間長,不能控制,極易引起火災等安全事故。我市建筑密集、山林覆蓋面廣,部分區域屬于航空凈空區,燃放“孔明燈”易引發火災,給高壓供電設備、居民住宅、高速鐵路、機場凈空及森林防火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會議要求,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將監管責任層層落實;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群眾對孔明燈危害性的認識,引導群眾不制作、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自覺維護公共安全;工商部門要組織查處非法制作、生產孔明燈的小工廠、家庭作坊;城管等部門要組織查處非法銷售孔明燈的商戶、攤點;公安部門要對非法燃放孔明燈的行為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消防部門要組織對因孔明燈引發的火災等事故及時處置;安監部門要做好整治行動的總體協調、督促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對在查處特定區域內禁止制作、銷售和燃放孔明燈工作中失職的干部要追究責任。(記者 張亦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