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南安市招生委員會正式下發《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14所高中今年計劃招收382名特長生。
根據《通知》,特長生招生總數一中、國光、僑光、華僑不超過當年度招生計劃的3%,南星、三中和二、三級達標高中不超過當年度招生計劃的10%(各校招生計劃上限見表格)。各中學應根據學校的辦學特色項目確定申報特長生招生項目,特長生招生項目應具有穩定性,一經確定,近期內不得改變。
招收體育特長生的學校應為國家、省、泉州、南安市級體育傳統項目校,足球項目招生校應為已被命名為福建省及以上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的完中校或高中校。
招收藝術特長生的學校應根據本校近3年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的項目來確定,不再增加新的項目。
特長生招生項目采取逐年申報的辦法,各招生校應于每年的4月29日前將特長生招生項目、各項目招生人數向市教育局中教科提出申請。
考生報名條件與去年相同,要求體育特長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須達到A級;音樂、美術特長生應具有較好的音樂或美術基礎,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須達到C級。
此外,特長生由各招生校組織專業測試,各招生校初選名單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確定,一經確定,應于當日在招生校的校務公開欄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往年體育專業項目的考試內容、辦法和評分標準是由各個學校自己制定,今年由教育局體衛藝科統一制定《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說明》。還要注意的是,學生填報中考志愿時,相應批次的第一志愿應填報報考特長生的招收學校。報考招收特長生學校只可報考一所,如果填報2所及以上學校,取消該考生的特長生錄取資格。(記者 蘇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