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7日訊 由于負債累累,南安人李某寶利用哥哥送他的一部舊奔馳車又騙又抵。8月23日,他被南安警方抓獲。目前,李某寶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被刑拘并呈報批捕。
南安溪東邊防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今年5月18日,石井鎮菊江村村民李某寶向他出售一部舊奔馳車,但當他支付了4萬元購車款后,李某寶卻開著車消失。
李某稱,李某寶出售的是一部泉州牌的黑色老式奔馳車,車齡已有15年,雙方談的價格是4萬元。由于自己在村里經營一家投資公司,有一部奔馳車可以充場面,何況車子不貴,他很快支付了4萬元的購車款。之后,李某寶提出車輛過戶,而且愿意主動去部門辦理。然而,李某寶開著車離開后,再也沒了音訊。
接到李某報警后,警方當即立案調查。8月23日晚,在排查酒店、賓館暫住信息時,警方發現李某寶入住南安市水頭鎮一旅館。溪東邊防派出所聯合水頭派出所當即前往偵查,在確定李某寶的身份后,在賓館門口將李某寶當場抓獲。
據李某寶交代,他今年30歲,是菊江村村民,不僅沒有工作,還在外面欠了很多債務。這幾年,他一直拆東墻補西墻,四處借錢還債,最后連親人都不愿管他。之前,李某寶的哥哥送了他一部舊奔馳車,他發現李某有意購買,在以“過戶”騙得李某相信后,他就干脆將車開走,騙走4萬元的購車款。離開后,他還將車抵押給了另一戶債主。之后,李某寶孤身一人去了廣東。(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史國亮 通訊員 王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