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交規的車主在抄寫交通法規。
違反交通規則,不罰款但要抄交規!近日,南安市公安局城區交警中隊出臺一項新的舉措,非機動車違法罰抄交通法規,目的是讓交通執法進一步“人性化”,更加注重實效性。
昨日15時30分,男子何某因騎非機動車載人被城區交警中隊民警攔下。民警告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2種處罰方式可供選擇:一、因違法載人罰款;二、學習體驗,學習交通法規并抄寫。男子想了想,選擇了學習體驗,坐在臨時交通法規學習點前一條條抄寫交通法規。
何某告訴記者,當天他載著妻子打算到成功街辦事,沒想到自己竟成了全市接受交通違法學習體驗的第一人。
城區交警中隊民警康曉敏介紹,該行動主要針對駕駛非機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亂穿馬路、逆行、亂停放等情況,特意變換工作方式,拿出交規和筆記本,要求違法的駕駛員來到臨時交通法規學習點,對違法的對應交規進行抄寫,讓他們加深印象,并利用心理學的作用,讓他們不好意思再次違法。
據悉,從15時30分至16時30分,交警共攔下12輛違法的非機動車,其中4人接受了罰款處罰,8人選擇學習交規。(記者 周海文 通訊員 莊志勇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