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2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林紹欽) 媽媽不給買零食后,小男孩離家出走,把媽媽嚇得不輕,所幸,最后經民警幫忙尋找,男孩不久被找到,并無大礙。
事發1月10日下午3點半左右,南安霞美的陳女士來到霞美派出所報警稱,她跟老師等人已經找了兩個多小時,包括兒子上學的學校以及周邊熱鬧場所,但都沒找到兒子小俊(化名)的身影。
霞美所民警告訴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iosapp77.com)記者,報警的時候,陳女士說,小俊9歲了,上小學二年級,平常都是由陳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接送,當天李先生剛好有事,才讓陳女士送小俊上學。
李先生平常比較疼孩子,不時地就會給小俊買零食。當天中午1點半左右,小俊做完了作業,跟陳女士說要買零食,陳女士不答應,小俊就有些不開心。后來,陳女士要送小俊上學,卻發現小俊不見了。
隨后,霞美派出所民警一邊調取陳女士住處附近監控錄像,一邊沿路走訪尋找,終于,在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在距離其家1公里多的一家文具店,找到了小俊。當時,小俊正趴在玻璃上看文具店老板整理文具用品,看到民警和母親前來,小俊也很震驚。
民警也囑咐陳女士,要多跟小孩子溝通交流,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隨后,小俊由陳女士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