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身材嬌小,樣貌清秀,一身時尚打扮……若不翻開這厚厚的卷宗,誰也想不到,這樣一個妙齡女郎許某芳,竟是個慣偷。更讓人瞠目的是,她還親手將自己剛滿月的兒子賣掉。記者昨日獲悉,鯉城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和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許某芳有期徒刑7年,沒收賣兒非法所得3萬元,并責令其退出盜竊贓款8500元。
去年4月26日下午,一個叫“林雅茹”的妙齡女郎,到鯉城區義全街一家快捷酒店應聘服務員。見她長相清秀,說話也地道,酒店負責人饒某當天就讓她上崗??稍诘?天,“林雅茹”不見了,酒店收銀臺抽屜內的1600元也丟了,饒某立即報警。此后,市區中山路多家商店,接連出現類似失竊案。
經排查,警方將目標鎖定為25歲的南安人許某芳,并于今年1月,在市區一網吧內將她抓獲。許某芳有盜竊前科,落網后將上述罪行全盤交代,緊接著,一起賣兒案浮出水面。
“賣兒的錢花完,沒錢玩耍,才接連盜竊?!睂τ诒I竊原因,許某芳的解釋語出驚人。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0月,許某芳和永春下洋鎮的陳某德注冊結婚,后生下一子。去年1月,許某芳經熟人介紹,將剛滿月的兒子,以3萬元價格賣掉。但許某芳很快將錢揮霍殆盡,山窮水盡時便重操舊業。
不過,許某芳交代,結婚后她和其他男人發生過關系,所以兒子并非丈夫陳某德親生的,她自己也不清楚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
法院認為,許某芳以出賣為目的,將嬰兒販賣給他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許某芳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盜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應數罪并罰,鑒于其是累犯,予以從重處罰。 (本網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