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安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成立,五種因犯罪受到侵害造成生活困難的未成年人可獲救助。
基金由共青團南安市委員會和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協調社會力量,引入社會資金,聯合南安市青年商會成立。
以下五種因犯罪受到侵害造成生活困難的未成年人可獲得基金的救助: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傷、殘疾或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對未成年人有撫養義務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重傷、殘疾或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靠其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近親屬,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行為造成人身傷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賠償責任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不能履行賠償責任,或者雖履行部分賠償責任,但不足以解決未成年被害人生活困難的。
此外,對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有賠償意愿,但家庭困難,無力賠償,且賠償有利于達成刑事和解,幫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順利重返社會的;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準逮捕或不起訴決定的犯罪嫌疑人因家庭嚴重困難或自身疾病、生活無著落,確需社會救助的;或者根據實際情況,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鹨部梢詾榧彝ダщy的悔罪未成年人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有助于預防他們再犯罪。
南安市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基金堅持“零門檻救助”,作為國家司法救助的完善和補充,只要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他們都將伸出“橄欖枝”。
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親屬可向未成年人檢察部門提出司法救助申請,由未成年人檢察部門進行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將當事人情況、案件基本事實及救助申請等材料轉交基金管理人。
申請額度視未成年人具體情況而定,單次救助金額一般不超過人民幣1萬元,特殊情況由基金管理人決定。一次性救助不能解決未成年被害人生活困難的,可重復申請,這也體現了該基金“持續救助”的特點。
目前,已經有3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申請了3萬多元的保障基金。(記者 陳江濤 通訊員 吳聯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