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林阿敏 文/圖)運輸牲畜,沒有證件可不行。昨晚,一輛滿載22頭小豬仔的貨車經過高速南安南收費站時,被泉州高速交警攔下。因缺乏相關證件,這22頭豬仔被認定為未檢疫生豬,目前已經移交給農業部門處理。
運輸車輛被攔下
車上一共有22頭豬仔
當晚,泉州高速交警等部門聯合開展違法裝載運輸牲畜整治行動。20點左右,一輛運載生豬的貨車抵達南安南收費站。攔下貨車后,民警對車輛信息進行核查,并協助南安農業局、當地鄉鎮單位對駕乘人員進行詢問。
經過盤點,這輛車上共運載了22頭小豬,原本準備從晉江運到南安某養殖場。民警查了查駕駛員的行駛證、駕駛證,都沒有發現問題。不過,當工作人員要求駕駛員出示豬仔的證件時,駕駛員卻支支吾吾的,遲遲拿不出來。
事實上,根據農業部門有關規定,運輸運載牲畜需持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福建省動物準調證明》等已檢疫有效證明。駕駛員運輸豬仔上高速,卻沒有這兩個證件,明顯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
目前,車輛和人員已經移交農業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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