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1時許,在羅東務工的龍某(貴州人,44歲)駕駛摩托車到梅山派出所報警,求助民警幫忙尋找妻子。
詢問中,民警聞出龍某身上帶有酒氣,于是當場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值達55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原來龍某于當天7時許從羅東駕駛摩托車到梅山找妻子,行經梅山菜市場路段時,在路邊吃早餐,其間喝了一瓶啤酒。隨后他又駕駛摩托車上路,漫無目的地尋找妻子,直到11時許,還是沒有找到妻子,龍某無奈就騎摩托車到梅山派出所報警求助。龍某稱前兩天因為家庭瑣事和妻子吵架,16日晚11時許,妻子賭氣一夜未歸,多次打電話都不接。
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發現龍某于2016年曾有兩次醉駕違法犯罪前科,因危險駕駛罪兩次被判刑。
如今,龍某因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被處以行政拘留14日。(記者黃俊濤通訊員沈志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