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出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工作實施意見
輪候2年以上未配租且符合條件的家庭可申請補貼
記者從南安市住建局獲悉,近日,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印發(fā)《南安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符合條件的家庭可申請補貼。
根據(jù)《實施意見》,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戶籍所在地為南安,并且輪候2年(含)以上未獲得實物配租的家庭,可申請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其中認定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受輪候2年(含)以上的限制。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統(tǒng)一轉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對象,發(fā)放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補貼標準按《實施意見》重新認定。
那么,補貼怎么算?《實施意見》明確,租賃補貼額度=補貼標準×補貼面積(標準補貼面積-保障家庭自有住房面積)×補貼系數(shù)。補貼標準根據(jù)家庭類型確定,每月每平方米3-10元;標準補貼面積根據(jù)家庭人口確定,1人家庭戶保障面積為20平方米,2人家庭戶保障面積為30平方米,3人家庭戶保障面積為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戶保障面積為50平方米。
“按照《實施意見》,住房保障部門根據(jù)住房租賃市場平均價格,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確定補貼標準,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租賃補貼將按季度發(fā)放,并自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統(tǒng)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之月起開始計算。”南安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把租賃補貼對象從低收入人群擴大到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豐富南安市住房保障體系。
據(jù)悉,符合條件的家庭,可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原件),向街道辦事處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申請。(記者 陳亮亮 通訊員 蘇含雪)